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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被精神病” 精神卫生立法要搞快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访问3141次

徐一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复旦大学硕导)

  事由:参加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第八届年会

  昨日上午,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CPA)第八届年会在成都举行。此次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承办的年会共邀请了133位专家、领导及1000余名精神科医生参加。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的徐一峰,在开幕式上做了精彩发言。

  “目前国内重度精神病患者有200多万人,而有心理疾病的人大约占了人群总数的15%—20%,也就是说,每十个人中,约有2个人有心理问题……”

  作为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徐一峰说此次年会除了医生之间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外,更重要的是应该着力于提高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其实我们一直也在做这样的事,比如精神科泰斗、华西医院的刘协和老师,从1985年就开始起草精神卫生法。”徐一峰说,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中国的精神卫生法还未正式面世,但大家始终没放弃过。


  “精神障碍者受到疾病和歧视的双重折磨,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也得不到保障。”他说,精神卫生立法的空缺使得国内整个精神卫生事业没有完善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另外,更加重要的一点是,目前国内评判精神疾病还暂靠医生来断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循,这就可能造成一些人为的“被精神病”事件。

  在随后接受采访时,徐一峰还向记者介绍了精神卫生法“难产”的部分原因。“部分人担心,立了法会不会反而成为被一些人利用的‘恶法’,起到反效果。”他告诉记者,对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医生诊断后应有一道复核程序,对病情做全方位的鉴定,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导致正常人“被精神病”,“所以立法是解决精神卫生事业落后及控制某些冤假错案的第一步,后续肯定有更多的事要做,但不迈出这一步,又怎样继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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